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渔业发展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申报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全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渔业设施设备升级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等方面,重点支持近海渔民减船转产、渔业渔政安全建设、向海渔业、渔业绿色发展、水产品加工、渔业产业支撑体系建设等项目。
二、申报条件
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如国家出台“十五五”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编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扶持内容撰写申报书或实施方案(格式见申报指南),同时附上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不全、超出指南扶持范围、超出资金补助规模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进行推荐储备。
(二)项目申报程序。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向当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按要求组织初审,重点审核项目用地、环评等手续是否完备,确保项目具备实施前提条件,认真审核项目申报主体、申报内容、申请补助资金等是否符合申报指南要求,并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交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市级渔业主管部门将对县级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分类汇总及排序推荐,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三)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应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制作项目文本目录。目录应详细标明各级标题的页码和证明材料页码。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盖章)、其他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九份,其中一式五份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存档两份、县农业农村部门存档两份,申报单位自行留底存档。
四、项目评审程序
项目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采取竞争性答辩或专家组书面评审方式进行。项目根据资金总量,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或答辩情况,突出重点择优选择;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对往年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项目县(市、区)暂缓项目资金安排。项目以切块方式下达项目资金和任务清单,再由有关市县分配到具体实施主体(自治区直属单位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及时宣传通知到位。请乡镇(街道)迅速将本通知宣传通知到位,并组织各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按时报送材料。请申报单位于2026年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平南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股电子邮箱 pnscg7829158.com。
(三)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未尽事宜,请与平南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股联系。
联系人:刘桂衡,联系电话:7836930。
附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渔业发展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6〕44号)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