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司法局关于启用平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公示
2026-06-29 15:30 来源:平南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规范行政复议办案流程,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自2026年6月29日,正式启用“平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该专用章用于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等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与平南县人民政府公章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函告。


附件:印章样式



平南县司法局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1. 平南县司法局关于启用平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公示.doc
  2. 印章样式.PDF
视频关联:无
政策关联:
关联文件:无
Urlid:27839311
META元数据区:
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7839311.shtml
发布时间:2026-06-29 15:30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司法局
资讯编号:27839311
资讯标题:平南县司法局关于启用平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公示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司法局
资讯编辑:
发布日期:2026-06-29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