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的规定,本机关对平南县同和镇黄兴艺农资经营部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6日,公示期间群众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方路 邮政编码:537300
联系人:张 成 电话:0775-7822199
电子邮件:gxpnny@163.com 传真:0775-7832673
附件:农药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药经营企业审查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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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申请经营范围 |
审查类型 |
审查情况 |
审查日期 |
审查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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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南县同和镇黄兴艺农资经营部 |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同和镇同朝村龙住屯2号 |
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
许可证延续申证 |
合格 |
2026年6月26 |
龙艺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