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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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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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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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2019)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4081号 |
平南县路宝发经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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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大安镇贺岗开发区保发·恒福花园01幢-1层01-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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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2024)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20210号 |
朱沛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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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月亮湾小区怡苑2座11层1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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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 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