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全区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26〕7号)文件精神,对70周岁及以上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经审核,卢燕玲等254人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我局拟作出予以补贴的决定。现对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026年6月16日-6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平南县民政局反映。
电子邮箱:ylfw7831071@163.com
电话:0775-7831071
附件:2026年6月平南县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人员名单
平南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