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采购《贵港市平南石硖龙眼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服务,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6点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平南县农业农村局报名备案(地址: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5室、邮箱pnnyfg@163.com,联系人:黄宇熳,联系电话:0775-7832686),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五名以上评委对参与竞投的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前三名机构按1、2、3排序,县农业农村局优先与排名第1名的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如果排名第1名机构放弃,则与排名第2名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依此类推。
附件:1.报名表回执
2.服务需求一览表
3.佐证材料
4.报价函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报名表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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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服务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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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估算费用 |
报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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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平南石硖龙眼产业发展条例》立法服务 |
1.建立立法团队或课题组,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2.了解国内类似地区立法现状,分析其立法成功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深入我县相关部门及石硖龙眼主产区开展实地调研,有选择性地前往立法先进地区进行调研,收集相关方面的政策、经验和意见,形成调研报告;3.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条例》(草案);4.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拟定草案送审稿及相关送审材料,包括专家论证并支付专家劳务费、听证等;5.提交县司法局审查、市政府审议、市人大审议、自治区人大审议至正式颁布实施之间的一系列工作;6.提供立法工作全过程所需的全部文字材料;7.估算费用不超过15万元。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教学科研单位、法律服务机构; 2.有熟悉行政立法、行政事务或者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有立法起草经验的专家学者团队; 3.熟悉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有完成立法工作的人员和时间保障; 5.无不良信用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附件3 佐证材料
一、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
二、报价函:服务名称、价格构成、服务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其他佐证材料:服务承诺、人员配置、优良案例等(有就提供)
附件4 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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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估算费用 |
合价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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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包含相关税费等。 | ||||
服务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