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2026-06-10 17:05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平南县立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21MADR0LX61C、地址:广西平南县丹竹镇三河村浊水河屯(法定代表人邹灿林):

由我局立案调查你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土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拟于2026年6月10日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平自然资罚决字〔2025〕2615011号)。因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途径均无法送达,根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可在公告期间内到平南县自然资源局领取文书。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联系电话:0775-7823134。逾期不领取,公告期满之日即为文书送达之日,文书正式生效。

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平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对第一项处罚内容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直接向平南县人民法院起诉,对第二项处罚内容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南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0日


文件下载: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自然资罚决字〔2025〕2615011号.doc
视频关联:无
政策关联:
关联文件:无
Urlid:2779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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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7793145.shtml
发布时间:2026-06-10 17:0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27793145
资讯标题: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辑:
发布日期:2026-06-10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6-11073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6年06月10日
发文字号:无文号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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