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50821202310300201号)的公告
2026-06-09 15:50 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局2023年10月30日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450821202310300201号,建设单位:平南县平南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名称:鼎盛·盛世风景(1#楼)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江北大道地段。建设单位因生产需要进行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的调整,申请撤销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450821202310300201号)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经复核申请材料,同意撤销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450821202310300201号)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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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7776100.shtml
发布时间:2026-06-09 15:50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讯编号:27776100
资讯标题:关于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50821202310300201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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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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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6-09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6-10793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2026年06月09日
发文字号:无文号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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