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项目三标段第二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申请的报告》内容,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修订)规定,平南县自然资源局于2026年4月15日组织土整、农业、预算、道桥、环境专家及会同相关部门代表对该项目进行了最终验收工作,现将本次验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项目三标段第二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大中村及大坡镇莲塘村。项目损毁土地总面积3.8898公顷,其中,水田0.0139公顷、果园0.1801公顷、乔木林地2.7088公顷、竹林地0.0074公顷、其他林地0.9453公顷、其他草地0.0284公顷、农村道路0.0044公顷、田坎0.0015公顷。土地权属人为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大中村及大坡镇莲塘村村民委员会。
二、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该临时用地实际损毁面积为3.6892公顷,已复垦3.6892公顷,其中水田0.0154公顷、果园0.1967公顷、乔木林地3.5137公顷、农村道路0.0044公顷,复垦率100%。
该土地复垦项目于2026年4月15日组织土整、农业、预算、道桥、环境专家和会同县林业局、大新镇人民政府、大坡镇人民政府及平南县大新镇新和村、大中村、大坡镇莲塘村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根据外业踏勘核查和内业审查,该项目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三、验收结论
通过专家及有关部门现场踏勘核实和内业资料审查,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项目三标段第二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已恢复可利用状态,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全州至容县公路(平南至容县段)项目三标段第二批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业务咨询人及联系电话: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刘晓 7823151
特此公示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