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平南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通告(2026年第三批)
2026-05-18 17:00 来源:平南县医疗保障局

各参保人员

为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购药需求根据《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行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备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定经我中心对平南县品康大药房新天地店【地址: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龙祥小区(A地块)龚州新天地富华园A区01幢1层1单元010103号】和平南县海联一号大参林药店(个人独资)【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城东新区行政东副轴地段即(工业大道(龚州一号)5#103号)一楼】进行综合评估,符合准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条件,并按规定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自2026年5月19日起,同意平南县品康大药房新天地店和平南县海联一号大参林药店(个人独资)新增为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平南县医疗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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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8 17:00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医疗保障局
资讯编号:27716892
资讯标题:关于新增平南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通告(2026年第三批)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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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18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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