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农〔2025〕82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我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为1186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7207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向资金46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资金6747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465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现将平南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2月18日至2026年2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具体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含绩效目标)如下:
二、项目安排计划(详见附件2、附件3)
1.安排476.0869万元用于18个屯级道路硬化项目;
2.安排256.7231万元用于12个乡镇村屯道路错车道修建项目;
3.安排1153万元用于40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4.安排66万元用于10个农业小型应急机井建设项目;
5.安排137万元用于3个易安后扶项目;
6.安排500万元用于5个桥梁建设项目;
7.安排491.19万元用于10个人饮工程项目;
8.安排80万元用于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9.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向衔接资金180万元用于2026年平南县大鹏镇景华村赋能“五个家园”建设重点培育试点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二)安排产业项目衔接资金681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82万元,产业资金占比60.8%;自治区资金2428万元,产业资金占比52.18%),其中:
1.安排426万元用于产业以奖代补项目,主要用于对脱贫户(监测户)种养或发展优质稻、柑橘、牛、鸡等86个产业项目进行奖补;
2.安排4284万元用于11个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项目,主要用于泉水鱼、鳗鱼养殖;农产品加工、家禽产业、设施蔬菜产业;林下中草药、花卉盆景、油茶、陈皮柑产业等项目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安排1820万元用于8个农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主要用于生产车间建设和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4.安排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向资金280万元用于3个其他产业类项目,主要用于产业基地道路硬化、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实践项目及2026年平南县大鹏镇景华村建设赋能“五个家园”建设重点培育试点产业项目。
(三)安排其他项目衔接资金1710万元,其中:
1.安排300万元用于2026年平南县雨露计划补助;
2.安排1100万元用于2026年平南县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
3.安排200万元用于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4.安排110万元用于2026年项目管理费。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工业大道延长线。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199,gxpnny@163.com。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附件:1.平南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分配方案表
2.平南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和产业类实施项目计划表
3.平南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雨露计划、公益性岗位等项目计划表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