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发[2024]6号)、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贵港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贵住建通[2024]23号)文件精神。
问:2024年度全县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有多少?
答:2024年度平南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0户。任务之外的新增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须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先行组织实施,力争纳入明年国家和自治区支持范围。
问: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2.农户身份属性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3.其唯一住房是危房或无房或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7度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易返贫致贫户(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农村户籍人口享受城市低保的视为农村低保户。
问: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有什么要求?
答: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及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农房还需严格执行农房管控规定。
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自治区制定基本户均补助标准,我县户均补助3.1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68万元,自治区补助0.49万元。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实施差异化补助。对无自筹能力的特殊困难农户,按照标准(最低)建设面积建筑成本予以全额补助实行兜底解决。
答: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要程序有哪些?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主要程序有:确定对象、危房评定、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组织施工、竣工验收、拆除旧危房、拨付补助资金等。
问:2024年度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期有什么要求?
答: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24年7月底前全面开工,10月基本竣工,12月基本完成农户补助资金拨付。
解读机关: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原婉婷
联系电话:7826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