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南县扶贫产业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06-15 19:58 来源:平南县扶贫办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作用,有效化解自然风险,助力脱贫攻坚,加快推进全县扶贫产业进程和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13〕55号)和《关于鼓励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若干指导意见》(桂政办函〔2014〕74号)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扶持力度支持精准脱贫的通知》(桂财金〔2016〕38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桂财金〔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对全县范围内确定为扶贫产业的柑橘、百香果农作物全部纳入种植保险范围,实现能保尽保、应保尽保。各种作物的险种、保额、保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投保方式、保险期限、赔偿处理等具体保险内容由承保机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投保人双方协商确定,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百香果保额1000元/亩,保费60元/亩。保费分担由自治区财政补贴40%,县财政补贴40%,农户承担2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农户承担的20%保费由县财政承担。

    柑橘保额700元/亩,保费60元/亩。保费分担由自治区财政补贴60%,县财政补贴20%,农户承担2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农户承担的20%保费由县财政承担。

  三、保险机构及承保业务范围的划定

2018年我县选择具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资质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南县支公司和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南县支公司作为平南县扶贫产业种植保险承办机构,以后按年度续约或者重新调整。各承办机构业务范围原则上以平南西江为界分南北两片区划分承保范围,其中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南县支公司承保西江以北片区的乡镇(街道),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南县支公司承保西江以南片区的乡镇(街道)。根据各承办机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今后一个时期内上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可对各保险机构所承保范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宣传不到位、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滞后、承包进度不理想、业务管理不规范、理赔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出现群众投诉反映的保险机构,视情况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调整承保范围、取消经办资格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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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6-15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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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标题:《关于印发平南县扶贫产业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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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编辑:平南县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8-06-15 00:00
版次编号:13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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