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了补充我县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奖补方式,扩大产业助脱贫的效果,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依据《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九个部门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28号)、《平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南县2018年精准脱贫产业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扶领办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贫困户自主新种植石硖龙眼,每亩奖补1200元产业扶持资金。单户最高奖补规模3亩,最低奖补规模0.5亩。新种植龙眼每亩25株以上,管理正常无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正常生长,常规株行距,验收时成活率需达90%。
贫困户采取股份合作、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模式的,按每亩1200元标准进行奖补,单户最高奖补规模3亩,最低为1亩。奖补资金可作为贫困户的合作经营的入股资金。
三、总体目标
扶持我县“5+2”特色产业发展,提高贫困群众发展龙眼产业的积极性,突出村级经济发展以产业为主导的中心地位,保障专业合作社和村民合作社经营常态化,确保2018年贫困村村集体收入持续稳定,为贫困人口产业脱贫增收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