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的背景
为了推动我县产业发展,发挥产业助脱贫的作用,大力培育富民产业,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持续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发展模式
一是“村民合作社+种植大户+贫困户”、“村民合作社+贫困户”、“种植大户+贫困户”模式种植百香果和柑橘,由行政村村民合作社或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在村内租赁连片100亩(含)以上的土地,村民合作社与种植大户联合经营或独立经营,并吸纳无劳动能力、无土地或家庭主要劳动能力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入股参与,打造成为百香果或柑橘种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村民合作社或种植大户负责基地日常的生产、管理、销售等工作。吸收贫困户入股后,基地的规模须达到户均1亩以上。
二是贫困户自主种植百香果或柑橘模式。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自行选择土地,自行采购种苗、化肥、棚架等生产资料进行自主经营。
三、奖补模式
家庭成员3人(含)以下贫困户新种植百香果或柑橘面积达1亩(含)以上且成活率达90%以上的,每户奖补2500元产业扶持资金;家庭成员4人(含)以上贫困户新种植百香果或柑橘面积达1.5亩(含)以上且成活率达90%以上的,每户奖补3500元产业扶持资金。贫困户种植百香果申请奖补资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种植柑橘申请奖补资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无劳动能力、无土地或家庭主要劳动能力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可将产业奖补资金入股基地,签订具体入股协议。无劳动能力、无土地贫困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家庭主要劳动能力外出务工的贫困户需提供务工企业证明和近6个月工资单或银行流水,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