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8-02-28 15:03 来源:平南县扶贫办

一、实施背景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开办发〔2016〕84号)精神要求,决定在我县79个贫困村全面实施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对在贫困村从事创业活动和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扶贫带动能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能力和水平。为组织好我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以下简称“培训工程”),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2018年,为全县79个贫困村平均每个村培养3名以上(多报不限)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创业带头人”),全县累计培养237人以上,每人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实现约711人以上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三、培训对象

(一)对象条件。培训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素质好,有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责任心;二是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创业基础;三是带动能力较强的优先。

(二)选定程序。一是个人报名,申请人通过“雨露百事通”手机APP或登录雨露计划网(www.yulujihua.com)在线填写、提交《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申请表》(见附件1),并作出带动承诺。二是贫困村推荐,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上网在线推荐候选人。三是乡镇初审,乡(镇)政府对候选人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网络上报县扶贫办(汇总表见附件2)。四是由扶贫办摸清培训需求,根据申请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最终确定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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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2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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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平南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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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标题:《平南县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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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平南县扶贫办
资讯编辑:平南县扶贫办
发布日期:2018-02-28 00:00
版次编号:138013
版次名称: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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