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一
2018-03-28 11:53 来源:平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为什么要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是法律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二)国家和自治区对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2016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2016年9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6号)要求,“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系统建设。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预包装白酒等重点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流通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牵头部门是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出台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纳入重点改革任务。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自治区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书的通知》(桂改办发〔2017〕44号)要求,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列为2017年重点改革工作任务。

(四)是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制定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作为指导和规范全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对有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二、《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7〕53号)、《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总局关于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的公告》(2017年第39号)等。

(三)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06号)等。

(四)标准规范有关规定。《食品生产企业追溯系统导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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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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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平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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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标题:《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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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平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资讯编辑:平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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