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55号
2026-04-14 15:5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平房权证统字第020198号

李华琼李军

平南县平南镇瑞雁大道汇金小区A幢3层A1单元301号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无
视频关联:无
政策关联:
关联文件:无
Urlid:27479171
META元数据区:
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bdc/t27479171.shtml
发布时间:2026-04-14 15:50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27479171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55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辑:
发布日期:2026-04-14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