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3-94号《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笺》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不动产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反映到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注销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证书作废。
附:拟注销的不动产权登记事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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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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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 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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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国用(2013)第260407051号 |
平南县平南镇华科塑胶厂 |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 |
平南镇 荔枝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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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国用(2013)第260407052号 |
平南县五金 制品厂 |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 |
平南镇 荔枝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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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2017)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3319号 |
平南县物资 总公司 |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 |
平南镇 城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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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桂房证字第NO.2000326号 |
梁爱萍 |
房屋所有权 |
平南镇 城西街 |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22134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