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39号
2026-03-13 10:15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桂(2021)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470号

苏志强

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380号锦安豪庭01幢-1层01-163号

2

平国用(2016)第100600002号;平南房权证镇隆字第1036343号

马俊杰

平南县镇隆镇

镇隆开发区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 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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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3 10:15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27355386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39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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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13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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