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32号
2026-03-02 16:5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平房权证统字第014502号

吴海玲

平南县平南街道平安街(检察院商品房)1层103号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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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bdc/t27316283.shtml
发布时间:2026-03-02 16:50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27316283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32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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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02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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