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5号
2026-01-07 17:35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平国用(2015)第261001003-1号;平南房权证平南字第1032580、1032581号

何灼明何海平

平南镇小历街90号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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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07 17:35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27095938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6〕5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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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07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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