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5〕129号
2025-10-27 17:15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平南街道、官成镇、安怀镇三宗国有建设用地并出让的批复》(平政函〔2025〕124号),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不动产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反映到平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股。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及证书作废。

附:拟注销的不动产权登记事项信息表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1

平国用(95)字第

平南县水电设备厂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

平南镇城东街(朝阳区)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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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27 17:15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26104254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注销公告 平自然资权籍告〔2025〕129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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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7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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