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5〕29号
2025-03-06 17:0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平国用(2002)字第150001245号;平房权证统字第090360号

杨志岳



平南县丹竹镇长安街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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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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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bdc/t19695002.shtml
发布时间:2025-03-06 17:00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19695002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5〕29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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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06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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