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144号
2024-10-23 15:2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2021)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607号

杨远萍



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380号锦安豪庭01幢9层5单元050905号


2

(2021)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608号

杨远萍



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380号锦安豪庭01幢10层5单元051005号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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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bdc/t19168315.shtml
发布时间:2024-10-23 15:20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19168315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144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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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3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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