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汉斌申请登记位于平南县官成镇汶水街12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于1993年2月16日办理了《平南县乡(镇)国有土地使用证(临时)》,证号为N0.001438号,宗地面积80.00平方米;于2000年10月16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2000-080215-053,证载4层,建筑面积373.00平方米。该宗地四至:北至财政所,自墙外边线为界;东至街道,自墙外边线为界;南至罗海辉宅,自墙外边线为界;西至水沟,自墙外边线为界。经核实,该宗地实测面积93.39平方米,房屋5层,建筑面积465.9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及贵政办通〔2022〕20号文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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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