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129号
2024-09-30 09:1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2023)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5496号

周芝森



平南县平南街道龙祥小区(B地块)龚州新天地·D区(怡景园)D1幢3层2单元2-302号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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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bdc/t19070930.shtml
发布时间:2024-09-30 09:10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19070930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129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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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30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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