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阳申请登记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雅塘街385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于2000年1月20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2000)字第260306005号,用地面积69.32平方米;于2004年3月2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平房权证统字第014557号,证载2层,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该宗地四至:东至周炳文宅,自墙为界;南至雅塘街,自墙为界;西至陈明桂宅,自墙为界;北至吴信荣宅地,自墙为界。经核实,该宗地实测面积72.74平方米,房屋6层,建筑面积449.9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及《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化解自建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平政通〔2024〕2号)文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