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桂0821民初19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邓杰凤申请登记位于平南县同和镇北街234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于1989年11月30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同)字第200083号,用地面积148.06平方米。该宗地四至:东北至莫国妙宅,自墙为界;东南至江坎荒地,自墙为界;西南至区志勇宅,自墙为界;西北至北街,自墙为界。经核实,该宗地实测面积153.79平方米,房屋4层,建筑面积508.6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及贵政办通〔2022〕20号文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 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