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禄申请登记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河面北街16-10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于2003年4月8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号为平南(县)〔2003〕国字第030189号,用地面积70.50平方米;于2003年4月2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2003125号,批建4.5层,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该宗地四至:北至水沟,自墙为界;东至何业坤宅,自墙为界;南至街道,自墙为界;西至陈朝南宅,自墙为界。经核实,该宗地实测面积72.60平方米,房屋5层,建筑面积384.2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及贵政办通〔2022〕20号文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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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