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60号
2024-05-14 09:1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2023)桂08213700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局无法收回吴凌锦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详见下表),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信息表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平国用(2013)第150009316号

吴凌锦



平南县丹竹镇城北开发区E136号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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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4 09:10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18430836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60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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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14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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