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8号
2024-01-12 10:35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2023)桂08211977之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局无法收回谭钊挺、曾晓妮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详见下表),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信息表

序号

不动产

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平国用(2013)第250802382-1号;平南房权证平南字第1018506、1018507号

谭钊挺

曾晓妮



平南镇永发新村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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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2 10:35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17874799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8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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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12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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