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桂0821民初22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局无法收回廖坚祥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详见下表),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附: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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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 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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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国用(2011)第260502179号;平房权证统字第022898号 |
廖坚祥 |
平南镇小历街 |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