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21号
2024-02-19 11:18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202302061224号《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局无法收回贵港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详见下表),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信息表

序号

不动产

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2018)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4027号

贵港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平南县武林镇李练村贵港正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原料车间)、(成品车间、原料车间)、(宿舍楼)、(办公楼)、(主车间)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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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bdc/t17980620.shtml
发布时间:2024-02-19 11:18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17980620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4〕21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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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19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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