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桂0821执恢206号之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局无法收回赵小红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详见下表),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附: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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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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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用地批准书,证号:平南县〔2001〕国字第00224512号 |
赵小红 |
平南县平南街道中心广场开发区 |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