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桂0821执1177号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局无法收回蔡贤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详见下表),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附: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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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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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南房权证平南字第1015088号 |
蔡贤海 |
平南镇六十米工业大道(东方花园4号楼6-804号) |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