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3〕154号
2023-11-27 11:35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2023)桂0821执226号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局无法收回吴崇汉、程华凤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详见下表),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信息表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0)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5337、0005338号

吴崇汉程华凤



平南县平南街道瑞雁大道(华鹏国际一期1幢17层G2单元G21701号)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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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7 11:35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17550782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3〕154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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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27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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