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列平申请登记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新村头一巷109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于1993年4月30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93)字第250311257号,面积60.04平方米;于1993年10月7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桂房证字第NO.2004826号,证载3层,建筑面积203.65平方米。该宗地四至:北至新村头一巷,自墙为界;东至胡勇宅,自墙为界;南至水沟,自墙为界;西至廖达金宅,自墙为界。经核实,该宗地实测面积63.04平方米,房屋4.5层,建筑面积317.53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及贵政通办〔2022〕20号文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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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