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注销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3〕103号
2023-09-07 17:0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18宗土地资产保留无偿划拨性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至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平政函〔2023102号),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不动产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反映到平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股。注销后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拟注销的不动产权登记事项信息表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用地面积(㎡)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四至

用途

1

平山税务所登明税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3.94

平山

登明圩

东北至河边,东南至空地,西南至旧圩路,西北至韦郁周宅

办公住宅

2

大新乡税务所新黎税务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17.51

大新

新黎圩

东至谭二户,南至欧相户,西至街道边,北至工商所市场

办公住宅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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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7 17:00
栏目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栏目类型:不动产信息公告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17134341
资讯标题:不动产权注销公告平自然资权籍告〔2023〕103号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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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7 00:00
版次编号:127062
版次名称:不动产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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