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伟华申请登记位于平南县丹竹镇正街106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于2004年10月14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平国用(2004)字第150002025号,面积93.48平方米;于2008年6月20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450821200800065号。该宗地四至:东南至街道,自墙为界;西南至黄德松宅、林海波宅、宅地,自墙为界;西北至林海波宅,自墙为界;东北至街道、何振雄宅,自墙为界。经核实,该宗地实测面积102.85平方米,房屋2层,建筑面积238.6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及贵政通办〔2022〕20号文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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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