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南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股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许兆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平南县丹竹镇长安街134号 | 450821113001GB02317 | 占地109.30㎡,建筑473.15㎡ | 城镇住宅用地 |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