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桂0821执恢283号之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局无法收回苏志强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详见下表),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附: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信息表
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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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2021)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473号 | 苏志强 | 平南县大安镇永发路380号锦安豪庭01幢-1层01-165号 |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