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桂0821执12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局无法收回黎丽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详见下表),现公告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附: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事项信息表
序号 | 不动产权 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1
| 桂(2018)平南县不动产权第0002184号 | 黎丽 | 平南县大鹏镇大鹏街(1#) |
公告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联系电话:0775-7838129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