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才申请登记位于平南县平南街道新村一街181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该宗地于2000年5月31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为平南国用(2000)字第260204037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64.00平方米;于1991年12月9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1335号,建设规模2层,建筑面积131.00平方米 。该宗地四至:北至吕用付宅,自墙为界;东至新村头一街,自墙为界;南至吕少娟宅,自墙为界;西至水沟,自墙为界。经核实,该宗地实测土地使用面积69.28平方米,实地已建成4.5层351.78平方米房屋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及贵政通办〔2022〕20号文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平南街道二环大道9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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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