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2026-04-10 10:05 来源: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


建设户:

经查,你未经批准,在盆塘村独屋屯擅自占用土地建设。四邻界址:西至村路,南至二层在建房屋,东至排水沟,北至空地养鸡棚。你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了违法建设建筑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现责令你于2026414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

你应在接到本通知书的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政执法权的通告》中赋予本机关的行政执法权,本街道办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进行强制拆除,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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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独屋屯)(无主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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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7466167.shtml
发布时间:2026-04-10 10:0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
资讯编号:27466167
资讯标题: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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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10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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