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平南县和悦桑蚕专业合作社等7家企业(详见附件1)所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已经届满,但上述7家企业均未按照规定于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平南县交通运输局提出延续申请,已不具备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注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即2026年4月13日前),上述企业应将其已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名下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2)交回原发证机关归档。逾期不交回的,由涉及企业或人员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述企业如需为其名下正常营运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申办过户和转籍业务,请前往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分中心(平南县交通运输局二楼)办理。公告期截止后(即2026年4月13日),将依法注销上述平南县和悦桑蚕专业合作社等7家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其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业户若继续从事经营,将按“无证经营”依法查处。未尽事宜,请与平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5-7838776。
特此公告。
附件:1.7家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逾期未申请延续企业名单
2.7家企业名下道路运输证车辆明细表
平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