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新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6-03-31 16:20 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为科学谋划推进平南县“十五五”时期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目,规范有序推进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工作,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县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成果,并组织对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矿山)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平南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认定结果公示期30天,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将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回复,对回复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裁定。

附:平南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认定表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31日

(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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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平南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认定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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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31 16:20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资讯编号:27435014
资讯标题: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新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结果的公示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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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31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公文索引号:000014349/2026-60391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2026年03月31日
发文字号:无文号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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