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南劳人仲字〔2026〕第56号申请人余文慧诉被申请人平南县运八方陶瓷店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2026-03-26 11:52 来源: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南县运八方陶瓷店:

本委受理申请人余文慧你(单位)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劳动争议案件(平南劳人仲字2026〕第56号)已办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撤销本案。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单位)可到本委办公地址: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朝阳大道1366号县人社局大楼102室仲裁院领取上述文书及相关材料(联系人:李文凤,电话:0775-7988241)。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平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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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pnxzf.gov.cn/tzgg/t27397813.shtml
发布时间:2026-03-26 11:52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讯编号:27397813
资讯标题:关于平南劳人仲字〔2026〕第56号申请人余文慧诉被申请人平南县运八方陶瓷店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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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26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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