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持续加强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5〕8 号)、《贵港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贵港市2026年“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残联〔2026〕5号)、《关于印发〈平南县2026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残联〔2026〕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申报2026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阳光助残基地”≥1个,补助资金31万元。通过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和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年度帮扶残疾人不少于124人,其中:安置残疾人就业13人(每安排1名残疾人稳定就业,可按辐射带动帮扶2名残疾人折算),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98人。
二、基地模式
基地分为三种模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阳光助残就业帮扶基地”(以下简称就业帮扶基地);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的“阳光助残产业帮扶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帮扶基地);安置残疾人就业和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同时开展的综合型模式帮扶基地(以下简称综合型帮扶基地)。
就业帮扶基地是指在乡镇、农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园区等建设的基地,通过向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的岗位,安排残疾人在基地实现6个月以上的稳定劳动就业。
产业帮扶基地是指基地通过向残疾人提供种子、种雏、苗木、农药、农肥、技术等产业帮扶,辐射带动残疾人生产劳动,给予每户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生产资料并提供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
综合型帮扶基地是指同一经济组织按照上述两种模式的具体要求和内容结合起来,分别以安置就业和辐射带动生产的方式对残疾人进行帮扶的模式。
三、基地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申报条件
就业帮扶基地申报条件:
1.在市场监管或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实体经济组织。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法律经济纠纷。
2.有适合残疾人从事的就业劳动项目,有适应市场发展的管理运营机制,管理机构完备,规章制度健全。
3.有一定的培训能力,能够开展残疾人就业岗位培训。
产业帮扶基地申报条件:
1.在市场监管或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实体经济组织。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法律经济纠纷。
2.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所申请补助资金,经营业绩较好且可持续性强,能通过实施产业项目带动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实现增收。辐射带动的项目属于经济实体法定经营范围内。
3.有一定的培训能力,能够为残疾人提供技术指导,以及产、供、销等跟踪服务。
综合型帮扶基地申报条件:
1.在市场监管或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实体经济组织。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法律经济纠纷。
2.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不少于所申请补助资金,经营业绩较好且可持续性强,有适合残疾人从事的就业劳动项目。并能通过实施产业项目带动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
3.有一定的培训能力,能够开展残疾人种养、手工加工技术和就业岗位等培训,为残疾人提供技术指导,以及产、供、销等跟踪服务。
(二)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实体经济组织向平南县残联提出申请。县残联负责受理基地申报,并对实体经济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严格审核,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2.县残联对申报基地的实体经济组织开展实地调研评估,根据合理布局、科学评价、公平公正等原则选择优势扶持项目。对拟确定为基地的实体经济组织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若公示无异议,报市残联、自治区残联备案。
四、其他事项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到2026年3月27日18:00结束。有意向申报平南县2026年广西“阳光助残基地”的实体经济组织于2026年3月27日前(工作日时间),将《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盖章)报送平南县残联。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平南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5-7835568
附件: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平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
行政属地: 市 县
|
申报单位 全 称 |
单位性质 |
||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注册资金或经营资产 |
||
|
主营业务 |
场地面积 |
||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
申请类型 |
□就业帮扶基地 □产业帮扶基地 □综合型帮扶基地 | ||
|
计划 扶持 项目 简述 |
(应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类型、规模、经营状况、近年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情况; 2.安置残疾人就业主要岗位和工作情况描述,或辐射带动残疾人发展生产项目描述; 3.项目计划进度; 4.受帮扶残疾人预期年增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
申请人 承诺 |
本单位依据《自治区残联关于持续加强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自愿申请建立广西“阳光助残”基地,履行帮扶残疾人责任,所填申请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属实,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县级残联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随表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