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2026-03-03 16:15 来源: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遗失声明

兹有贵港市平南县大安镇新儒村村民委员会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450821ME2572708E

法定代表人:杨亚房

证书有效期:2021年2月3日到2026年2月2日

特此声明上述证书遗失并作废。

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任何持该证书(含复印件)进行的活动均属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新儒村村民委员会无关。新儒村村民委员会将依法定程序申请补办新的法人证书。

                        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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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3 16:15
栏目名称:公告公示
栏目类型:公告公示
内容来源: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资讯编号:27311965
资讯标题:遗失声明
资讯类型:20
资讯来源:平南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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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03 00:00
版次编号:3455
版次名称: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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